一、長期外籍教師來華手續辦理
(一)招聘外籍教師
1.了解上一年度外籍教師工作院系聘請外籍教師需求,按照院系要求及計劃進行招聘。對于未聘請過外籍教師的院系,需出示主管外事工作校長的批示文件。說明聘請期限、工作内容、經費來源、保險情況等;以及外教要在中國駐外國的哪個使領館申請簽證,也可在中國外交部駐香港或澳門的特派員公署進行申請;是否有随行家屬、幾人等。 另附一張學院或人事處的證明:确認已與其之前的工作單位進行過核查,确定其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對華友好;無不良嗜好;無合同糾紛;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無犯罪記錄;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最大不超過70歲。
2.審核外籍教師基本材料。
應聘外籍教師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根據相關部門規定進行調整):
護照複印件(随行家屬的也需要,随行子女年齡不能超過18歲。)
聘用合同複印件
中英文簡曆(内容需包括外國住址、外國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聯系方式、學曆背景、工作經曆等。注意:根據國家外專局規定,專業類外籍教師需具有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和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曆,語言類外籍教師需具有大學學士以上學位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曆,方可獲得工作許可證。)
最高學位證書複印件(若有專業培訓證書如TESOL、TEFL證書等,請一起提供。外教來校報到時,聘用單位應查驗其原件。)
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或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書。若外教無提供,可由學院寫出情況說明,承諾為其健康負責,保證其來校到國際交流合作處辦理《外國專家證》時,将補交有效健康證書。若在境外已辦理好覆蓋其在華期間的醫療保險(需包含住院、大病、意外),請将保險單據複印件一并附上。若在境外無辦理醫療保險,應在來華後及時咨詢國際交流合作處辦理境内醫療保險。
(二)入境手續辦理(辦理時間為三周到四周)
對于在中國境外的外籍教師需在外籍教師入境前為其辦理外籍教師工作許可和外籍教師邀請函,并郵寄給外籍教師,外籍教師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使館申請來華工作簽證(入境後可停留30天)。
1.申請外籍工作人員來華工作許可(10個工作日)
(1)将外籍教師基本信息、聘用信息及家屬信息錄入外籍專家管理系統。
(2)将外籍教師基本材料遞交遼甯省外國專家局審核,遞交材料如下(根據相關部門規定進行調整):
聘請外籍教師請示(紅頭文件)
護照首頁掃描件
個人簡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國外居住地址及電話、教育經曆、工作經曆等)——除英語外其他語言需要提供翻譯件
最高學曆證明掃描件
聘用合同複印件
外籍教師工作許可申請表
家屬關系證明
(3)審核合格後領取外籍教師來華工作許可
2.申請外籍教師來華邀請函(10個工作日)
将外籍教師基本材料遞交遼甯省政府領事處審核,遞交材料如下:
聘請外籍教師請示(紅頭文件)
保證書
護照首頁掃描件
個人簡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國外居住地址及電話、教育經曆、工作經曆等)——需要提供翻譯件
最高學曆證明掃描件及翻譯件
工作許可複印件
(2)審核合格後領取外籍教師來華邀請函
3. 學院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和《被授權單位邀請函》用快件郵寄給外教本人,外教憑這兩份文件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工作簽證(“Z” visa)入境,其他所需文件以各使領館具體要求為準。工作簽證統一為一次入境有效,在華停留有效期僅為30天。
(三)、在華居留和工作手續辦理
1.辦理外國專家證
1.對于持工作簽證入境的外籍教師
(1)外籍教師及家屬入境後,到國際交流合作處報到,交驗護照簽證,簽訂外專局合同和我校附加合同,同時在24小時内到管轄地派出所登記外籍人員信息。
(2)國際交流合作處相關管理人員陪同外籍教師到沈陽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進行體檢。
(3)将外籍教師入境後的相關信息錄入國家外籍教師管理系統。
向遼甯省外國專家局遞交材料申請外國專家證(10個工作日)。
聘請外籍教師請示
護照首頁複印件
簽證複印件
外專局合同複印件
外籍教師工作許可存根
體檢表複印件
外國專家證申請表
兩張二寸照片
2.對于已經在中國境内工作的外籍教師或外籍人員
(1)外籍教師應當在簽定合同後,到我校報到,交驗護照,對于住在校内的外籍教師應該由國際交流合作處相關人員到管轄地派出所登記外籍人員信息,住在校外的外教由外籍教師本人和房主到管轄地派出所登記。
(2)将外籍教師入境後的相關信息錄入國家外籍教師管理系統。
(3)向遼甯省外國專家局遞交材料申請外國專家證(10個工作日)。
所需材料如下:
聘請外籍教師請示
護照首頁複印件
簽證複印件
合同複印件
外籍教師工作許可存根
體檢表複印件
外國專家證申請表
前聘請單位推薦信(轉聘函)
原外國專家證注銷證明
兩張二寸照片
(二)辦理居留許可
向沈陽市出入境管理處遞交材料申請工作居留許可(10個工作日)。
所需材料如下:
簽證申請表
申請簽證請示
護照首頁複印件
工作簽證複印件或居留許可複印件
專家證複印件
前工作單位推薦信(複印件)——轉聘外教需要
派出所登記地址條複印件
二寸照片1張(首次在沈陽辦理需要到沈陽市出入境管理處照相)
二、短期外籍專家的來華手續辦理:
申請:國際交流合作處可協助來訪的短期學者辦理來華訪問簽證(F visa,有效期最長半年,通常為1次入境),邀請學院需于學者來華前提早至少一個月将以下材料送交國際交流合作處。
學院報告:包含被邀學者的姓名、身份、來訪原因、在華停留日期、經費來源、保險情況等相關内容,以校内公文送審稿形式送交;
審批:國際交流合作處将材料審核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将外籍教師基本材料遞交遼甯省政府領事處審核,遞交材料如下:
聘請外籍教師請示(紅頭文件)
保證書
護照首頁掃描件
個人簡曆(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國外居住地址及電話、教育經曆、工作經曆等)——需要提供翻譯件
最高學曆證明掃描件及翻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