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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來源:國際交流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作者:發布時間:2020-10-09 浏覽次數:2133

    一、外籍教師福利待遇
    (一)工資 外籍教師辦理中國建設銀行銀行卡作為工資卡,工資每月8日打入卡中。

     
    12 學時
    16 學時
    超課時
    學士(或同等學力)
    3,300 RMB
    5,300 RMB
    100 RMB/學時
    學士 + TESOL/TEFL
    3,550 RMB
    5,550RMB
    100 RMB/學時
    碩士(或同等學力)
    3,800 RMB
    5,800 RMB
    100 RMB/學時


    每年的二月和八月,所有外籍教師工資一律為3000元,對于下一學期繼續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師可獲得下一學期前的假期工資。
    如果在六月的時候進行小學期活動,外籍教師在當月平均每周完成課時不足12學時,當月工資應為周12學時的工資。
    每月根據所得工資納稅。
    (二)其他待遇
    1.我校在校内為外籍教師提供免費住宿,并每個月為外籍教師支付宿舍座機電話費100元。
    2.為每位外籍教師辦理校園卡,并開通上網及借書功能。
    3.每個學期組織外籍教師進行短途旅行,根據教師意願可帶家屬,但是需要教師自己承擔相關費用。
    4.免費學習漢語。
    5.每一個合同期内接站一次,送站一次。
    6.為每位外籍教師辦理醫療保險。
    7. 我校承擔外籍教師在華居留手續費用(根據上級規定可進行調整),包括:
    外教簽證費 800元/年/人
    照相費     20元/年/人
    護照郵寄費 30元/年/人
    體檢費     688元/人
     
    (三)機票報銷
    外籍教師在完成一個合同後,可在合同結束前一個月(外籍教師也可根據自己回國時間同管理人員協商,但必須提前通知國際交流合作處 ),向國際交流合作處申請根據合同報銷機票。完成一個一年的合同,可獲得一個往返機票;完成一個半年合同,可獲得一個單程機票。
    (四)假期
    外籍教師享受同其他中國教師相同的假期,逢聖誕節,國際交流合作處可同用人院系協商,放假一天(也可不放,上級管理部門未作規定)。
    二、外籍教師工作和考勤制度
    1.外籍教師應依據合同完成應承擔課時,請假需提前告知國際交流合作處和工作院系相關人員。對于無法按合同完成承擔課時的外教,應按曠課數量,扣發部分工資。另外,對于曠課過多的外籍教師,國際交流合作處有權解除合同。
    2.外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估應由用人院系向國際交流合作處定期反饋。
    三、合同續簽及離職
    在合同期結束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外籍教師是否續簽。對于不續簽的外籍教師,根據其需要為期提供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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