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學生海外交流管理規定

文章來源:國際交流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作者:發布時間:2013-03-24 浏覽次數:4033

  為規範我校學生參加海外交流活動及海外友好院校來校交流學生的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學生海外交流指按校際交流與合作協議約定,以如下方式開展的活動:

(一)長期交換生(一般學習期限為3個月及以上);
(二)短期遊學項目(一般為1周到3個月);
(三)國家留學基金委獎學金項目。
一、管理機構
(一)國際交流合作處負責統籌全校統一開展的項目,對各學院推薦的派出學生候選人進行選拔,并負責對入選學生進行派出和管理。各學院自行開發執行的海外交流項目由學院負責學生的選拔、派出和管理并報國際交流合作處進行備案。
(二)學分認定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方案,由教務處或研究生處審定。
二、海外交流學生選拔與派出的相關規定
(一)申請學生的一般要求
1. 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品德優良,具有為祖國建設事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外語(英語或交換國的官方語言)能力優良,并符合交換學校的入學要求;
3. 學習優良,綜合素質較好;
4. 符合國外合作院校規定的申請條件;
5. 身體健康,能圓滿完成.出國(境)學習任務;
6.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在校生;
7. 具有在國外學習和生活的經濟能力,已交清應繳學校的各項費用。
(二)申請程序
學校公布學生海外交流項目計劃及名額後,學院配合做好宣傳工作。學生在國際交流合作處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填寫後報所在學院,由所在學院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
1. 交換生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獎學金項目
(1)學院推薦公函(學生姓名、學号、專業、聯系方式及學生在校表現情況,由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2)填寫完整的《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學生出國(境)審查表》(學生個人信息部分須打印,請勿手填);
(3)中、外文成績單(需經教務處蓋章);
(4)外語水平能力證明;
(5)護照複印件:照片頁和簽字頁;
(6)其它項目申請所需文件。
2. 遊學項目
(1)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海外遊學項目申請表;
(2)護照複印件:照片頁和簽字頁
(3)其他項目要求所需文件。
(三)選拔程序
各有關學院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遴選工作,根據交流項目的性質和目的,審查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推薦适合人選。推薦工作完成後,學生填寫《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學生出國(境)審查表》遞交國際交流合作處。全校選拔的項目,最終派出候選人名單國際交流合作處在網上公示;公示結束即向對方學校推薦候選人,征得同意後正式派遣。
(四)派出的相關規定
1. 派出前,交換生應簽訂《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校際海外項目責任書》,參加遊學項目的學生應簽訂《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海外交流訪問考察項目成員保證書》。
2. 派出學生到達駐地後,應于1周内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報到,同時将住址和聯系方式通知國際交流合作處及所在學院指定的聯系教師,以便與學校保持聯系。
3. 交換生在海外學習期間,相關學院需指派教師(本科生為班主任或輔導員,研究生為導師)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負責學生在海外學習期間的指導工作。
4. 交換生返校後,應立即向所在學院報到,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學院和國際交流合作處。所在學院應及時舉辦座談會、報告會等,安排交換生向本學院師生彙報在外學習的見聞體會,以擴大交流項目的影響。
(五)學籍管理
1. 交換生的學籍管理由教務處或研究生處和各學院負責。交換生應在獲得錄取通知書和簽證(簽注)後,及時申請辦理保留本校學籍的相關手續。
2. 交換生在海外學習期間,未經學校許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長在外停留期限、轉往第三方學校學習或轉往第三國居留。違者将取消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學籍、不予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 交換學生在結束海外院校的學習後,必須于15天内返校修讀後續課程,按學校規定完成學業,違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4. 交換生在海外學習期間,應努力學習,定期向原學院彙報在外學習和生活情況;應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遵守外事紀律,注意人身安全,不做有損國家尊嚴的事;遇到關系國家和學校利益及聲譽的大事應及時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機構和學校報告。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将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三、項目費用的說明與管理
我校學生參加任何形式的交流項目,必須繳納保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學籍相關的費用。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國際交流合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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