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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子學院院長指南

    文章來源:漢辦作者:發布時間:2019-01-25 浏覽次數:2069

    孔子學院院長是孔子學院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孔子學院的辦學和管理。為使其有效履行職責,特制訂《孔子學院院長指南》。
    任職條件
    1.熱愛孔子學院工作,對促進中國與所在國的友好交往具有高度使命感。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位學曆,系所在機構長期雇員。
    3.外方院長應比較了解中國國情,最好能用漢語進行日常交流;中方院長須具有在外國工作的經驗,能熟練運用所在國通用語言。
    4.具備應有的教學管理經驗。
    5、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和組織動員能力。
    6.具有較強的公關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工作職責
    7.遵守《孔子學院章程》。
    8.掌握所在機構的資金管理規定和熟悉《孔子學院總部資金管理辦法》。
    9.拟訂孔子學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預決算等。
    10.拟訂本孔子學院人事和财務管理等規章制度,負責孔子學院人員和财務管理。
    11.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包括有關協議、理事會議紀要、年度計劃和總結、重要信函等;學生、教師等人員檔案;固定資産登記和票據;宣傳材料、活動圖片、媒體報道等。
    12.設計各類課程方案,制定招生簡章,組織教學考核、評估及師資培訓。
    13.制訂市場開發方案。
    14.開展中國語言文化推介活動。
    15.負責向總部彙報工作,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簡報,按照總部要求,及時報告重大活動情況和總結。
    16.開展當地語言政策和漢語需求情況調研。
    17.與當地政府、學校、企業、社團、媒體等進行交流與合作。
    18.參加孔子學院大會并按要求提供交流材料。
    19.參加所在孔子學院理事會,并根據需要提議召開臨時理事會。
    20.了解孔子學院總部所屬各處室業務與職能,熟悉總部資源及申請程序,包括圖書教材、教師和志願者、漢語考試考點、國際漢語教師能力認證考點、孔子學院獎學金、夏冬令營、專家巡講團和展演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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