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事務辦公室成立于2015年9月,與國際交流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合署辦公,港澳台教育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國際交流合作處處長、國際教育學院院長兼任。2017年獲批招收港澳台地區學生資質。
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學校對港澳台地區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二、港澳台地區人士的來訪接待工作;
三、因公赴港澳台地區人員的申報、審批手續及通行證的辦理;
四、港澳台地區學術會議的申報、審批工作;
五、港澳台地區人士參加我校主辦國際學術會議或海峽兩岸學術會議的入境申報手續;
六、港澳台地區的校際交流計劃的統籌管理,包括科技産業合作和引資辦學工作;
七、港澳台地區的招生宣傳工作,及對港、澳、台地區來校學生的入境、居留、就學等的申辦和管理工作。